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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违章建筑“占压” 燃气管网隐患突出
      目前上海燃气安全储备量仅10天左右,与日本一些城市10个月的水平相比差距太大;居民安全意识薄弱,用气安全形势严峻。近日,市政协“加强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课题组赴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研,围绕进一步保障本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送和使用安全,委员们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安全用气面临三大问题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课题组汇报在天然气管网建设、应急储备、液化石油气运输等各方面加强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具体举措,重点介绍了当前本市燃气行业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大规模城市建设过程中,违章建筑对燃气管道的“占压”等“老大难”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燃气泄漏时的抢修工作,给城市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二是居民安全意识薄弱,使用超龄判废及非安全型燃气器具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用气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三是城市天然气供应规模扩大和用气结构变化,引发一些阶段性、间歇性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可能对保障燃气供应等城市运行基本安全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通过立法强制淘汰旧灶具 
    对于“占压”燃气管网现象,市政协委员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增强企业和居民爱护燃气公共设施的意识,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快城市改造予以切实解决。
    针对目前本市560多公里隐患管道因掘路限制、路面维修费用高等原因而面临的改造难问题,委员们提出,燃气(集团)公司可在对实际情况作进一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提出分阶段解决方案, 纳入本次市政协平行调研报告,提请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重视解决。
    同时,委员建议,今后本市燃气管网,包括管道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要从当前所面临的安全管理困境中吸取教训,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切实予以优化完善。要特别强调“未雨绸缪”,而不是“亡羊补牢”。
    针对当前部分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淡薄,使用超龄或非安全型燃气器具的家庭仍占两成以上的情况,委员们建议,要通过立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灶具实施强制淘汰。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借鉴天津、江苏在天然气转换过程中的一些有效做法,如用政府公告的形式告知居民,凡超龄判废及非安全型灶具必须一律更换,不更换者不予进行转换作业;灶具更换由政府补贴一部分、燃气企业承担一部分、居民个人解决少部分等。
    推广燃气安全报警装置 
    市政协委员建议,应在《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中增加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及管理的相关内容,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要通过加大宣传进一步增强居民的安全用气意识,倡导居民自觉安装燃气报警器。同时要规范燃气安全报警器的生产标准,并通过适当方式对居民使用进行指导。燃气公司定期入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对报警器进行保养维护。
    目前本市不少地下空间安装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几乎没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故障或失效问题突出,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将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针对这一燃气安全管理“盲点”,委员们建议,可参照电梯或烟气报警装置的管理标准和要求,依靠技监、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力量,对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日常监测和维修保养等加大强制力度,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渠道,促进报警器生产厂家、经销商、检测机构、燃气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
    修订完善《燃气管理条例》  
    目前实施的《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委员们认为对于一些具体问题,如强制淘汰隐患燃气器具、打击盗用燃气、燃气报警装置使用管理、用气事故处置和赔偿标准、管线外损事故处罚等,缺乏具体明确的实施细则。建议进一步制定完善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主体,为各项燃气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和指导。
    不少委员认为,城市燃气安全问题应包括燃气供给安全和运营安全两个方面,其中保障燃气供给是最基本的城市安全问题。目前上海燃气安全储备量仅10天左右,与日本一些城市10个月的水平相比差距太大。同时,上海在天然气供给方面也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对需求量的预测也存在不少困难,整个市场的供需平衡任务十分艰巨。建议抓住当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的契机,就此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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